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宣佈,本市即日起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作相應調整。其中,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,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,參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。即貸款首付款比例為30%,貸款利率為五年期以上4.5%,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期)4.00%。 詳細報道刊2版◆
  (原標題:符合條件的第二套房 公積金貸款首付三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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